十几小时的颠簸

早上五点半就被闹钟吵醒了,但由于昨晚(今晨?)睡得太晚了,都不愿意起来。陆继爬了起来,这才发现我们宿舍是最迟的。大家都很兴奋呢!
学校一共出三辆车,一辆大车和两辆小车。我们班上人最多,因此大车分给我们班,此外还有部分人需坐到一辆小车上。我号召宿舍兄弟去坐小车,市长却说:“你愿意做小吗?”我无语,厄运就此开始……
大车在市内就坏掉了五次,出Yichang之后更是愈演愈烈,最后竟至于行驶两分钟便熄火。因此我们的午饭比他们晚了半个小时,最后比他们晚了两个小时,总计在路上消耗十四小时!
不过我们倒领略了神龙架傍晚的美。峡谷之中一路一溪,互相缠绵。更绝的是由于夜间气温的降低,水汽无法消散而凝结在水面上形成厚厚的一层雾。汽车便行驶在这仙境中。
最后,住宿是五人一间,不过条件倒是比学校好。驻地的街上竟有路灯,由此可见其繁华。手机信号也是出奇的好,满格!
PS:再一次亲身验证移动覆盖比联通广。(CDMA未参加评测。)

Into west!

Into west
350 km from home
I am leaving…

听说手机在那里大多是没有信号的,希望驻地会有。若有机会的话,我会用手机更新Blog。
(那个回车不能的Bug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解决……)

谁来听我说那路边的猫?

那天回家的时候,用手机上QQ和同学聊天,突然在路边看到一个刚刚出生的小猫,很小很小,大概才有几天大,于是便跟同学说。
可是她回了这么一句:“为什么要跟我说,跟我有关系吗?”
是啊,有关系吗?
一直有这么一个人,不论何时何地都会耐心的听我讲话,也许是与她相关的,也许是与我相关的,也许跟我们都没有关系。但是她会很耐心的听着,很幸福的听着……只要我愿意说,只要我觉得高兴,她都乐意去听。
可是现在这样一个人突然没有了,离开我了,一瞬间就变得不习惯起来。
听我说路边那只猫的人不在了……

总是教导她去展望明天的美好而忘记昨天的痛苦,原来自己也不过如此。
然而我会习惯,会适应。在没有她的日子,继续听着珞珈山上的杜鹃鸟“布谷,布谷”的叫着。
忘记一个人究竟要多少时间呢?我会去实践……

扬雄《蜀王本纪》:“杜宇……乃自立为蜀王,号称望帝。”鳖灵,原住长江边,是一鳖精修练而成,每天夜里他都要同出于江源之井中的情人朱利幽会。他听说西海水灾泛滥,便沿江而上,到了蜀国,望帝杜宇任用鳖灵为相,命其治水。朱利思念情人,也到蜀国来找鳖灵。那一天,正好望帝出猎,在山野间邂逅朱利,见朱利貌美如花,便命纳入宫中为妃。朱利不知鳖灵已是蜀相,不敢言明身份,却一直闷闷不乐。鳖灵治水有方,变水患为水利,望帝为他设宴庆功,鳖灵大醉,留宿宫中。深夜,朱利敲开了鳖灵的门,二人相见抱头痛哭,各诉别后思恋之情。望帝发现二人幽会,并听到了所诉情由,悔恨交集,当夜便草拟一道诏书,禅让帝位于鳖灵,自己却悄悄隐入西山修行。鳖灵继位,称丛帝。望帝在山中非常思念朱利,在痛苦和寂寞中郁郁死去,灵魂化作一只杜鹃鸟飞回蜀都。

more…

喜欢?爱?

人世间有种情感叫“喜欢”,另一种叫“爱”  

爱是他在的时候,眼睛里只有他一人;他不在的时候,一切都带有他的影子。 

喜欢是在深夜看书时突然想起他,想象他现在做什么,心里漾起一阵轻飘飘的温暖,却从不主动给他打电话。几分钟后,注意力又重新被书中的情节吸引! 

爱是在寂寞的夜里,思念如潮水般涌来,手里捧着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去,心里惦记着他此时是否还在加班,吃没吃晚饭,是不是如自己想着他一般想着自己 

喜欢是和他讨论问题争的面红耳赤,各不相让,在他面前像个刺猬一样从不认输,但在心里却早已暗暗佩服他的见地他的才华。 

爱是希望他和自己步调一致,和自己心灵相通,他无心说的一句玩笑话也能让自己顷刻情绪低落甚至眼泪汪汪。在他面前,自己是从不设防的。 

喜欢是出门在外给他发个短信,告诉他这边的天气很好,然后把手机关掉,独自在异地疯玩一个星期,晒成一个黑人后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吓他一跳。 

爱是无论到哪都希望有他陪伴。可以站在海边给他打手机,让他听听海浪的声音;也可以因为在异乡的街道上看到一个酷似他的背影而愣在原地久久不动。 

喜欢是他出差前简单的道一声“一路平安”,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心中有一点不舍,却什么也不说,只是默默等待他归来的消息. 

爱是他临出差前千叮咛万嘱咐,往他的背包里塞满衣服和食物,在车站要等到火车开走才肯离开。并且在他走后的日子里天天心神不定,一遍遍的祈祷他能够平安归来。 

喜欢是在受伤的时候,不想让他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在他面前把眼泪悄悄抹掉,转过头依然是一副快乐坚强的模样。 

爱是在受委屈的时候,爬在他的胸前痛哭,没有伪装没有顾虑,把所有的烦恼统统告诉他,并渴望从他的怀抱中得到安慰。 

喜欢是和他周末逛街逛累了一起吃肯德基;是在寒冷的冬天和他抢一杯热咖啡;是和他并肩走在街上中间始终隔着半米的距离;是陪他一起在电脑前打游戏两个人笑的像个孩子。 

爱是周末利用半天时间亲手做出几道好菜满足的看他吃下去;是在寒冷的冬天不断为他的咖啡杯里续上热水;是和他走在街上任由他紧紧挽着自己的手;是在他旁边安静着做着,幸福地看着他在电脑前工作时专心的样子。 

喜欢是听他讲自己童年的趣事,然后哈哈大笑,心中涌起一阵莫名的感动。 

爱是听他将自己童年的趣事,然后微微一笑,心中更加怜惜眼前这个曾经如此调皮捣蛋的男人 

喜欢是在楼道里碰上他,愉快的和他打声招呼,再简单寒暄几句,擦肩而过的时候看见了窗外明媚的阳光,心情无端好了起来。 

爱是在楼道了看见他,脸上装出一副毫不在乎的表情,但在擦肩而过时细心感受身边颤动的空气,于是忍不住回头望一眼 

喜欢是看到他和另一个女孩牵手走过,心里有一点点疼,但很快会冲着朝阳重新扬起笑脸。 

爱是输不爱是输不起的游戏,付出全部只后,留下的可能仅仅是刻在心底的一道伤痕 

喜欢一个人是想要他是自己的,所以,可以喜欢很多人,想要很多人都是自己的。 

爱是明明离不开他,却要不得不放弃他,因为他要的幸福,也许我给不了。不敢霸占他,希望看他找到幸福,即使那份幸福不是跟我分享的。 

喜欢是,希望寂寞的时候,无聊的时候,伤感的时候,找个人说说话。 

爱是,在任何时候都想跟他分享,快乐的时候甚至希望把错有快乐都给了他。 

喜欢是,在很久很久没联络的时候,接到他的电话,然后笑着听他说话。 

爱是,在几天没有联络的时候,着急得的打电话给他,然后忍住眼泪笑一笑。 

喜欢,只有在一起的时候,才惦记着对方。 
爱,是哪怕是在一起,每一秒钟也都在思念思念他。 

喜欢一个人,多数许多朋友,也会觉得快乐。 

爱一个人,是多一个人,都会难受的两个人的世界。 

喜欢一个人,是甜腻的。爱一个人,是苦尽甘来的。 

喜欢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会很开心 
爱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会莫名的失落 

喜欢一个人,你不会想到你们的将来 
爱一个人,你们常常在一起憧憬明天 

喜欢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永远是欢乐 
爱一个人,你会常常流泪 

喜欢一个人,当你们好久不见,你会突然想起他 
爱一个人,当你们好久不见,你会天天想着他 

喜欢一个人,当你想起他,你会微微一笑 
爱一个人,当你想起他,你会对着天空发呆 

喜欢一个人,你会想他有了孩子,你一定会很喜欢 
爱一个人,会有一天,你突然很好奇:将来我们的孩子会是什么样子 

喜欢一个人就是希望大家都开心 
爱一个人希望他会更开心 

喜欢一个人,你要得只是今天 
爱一个人,你期望的是永远 

喜欢一个人,是看到了他的优点 
爱一个人,是包容了他的缺点 

当你站在你爱的人面前,你的心跳会加速 
但当你站在你喜欢的人面前,你只感到开心 

当你与你爱的人四目交投,你会害羞 
但当你与你喜欢的人四目交投,你只会微笑 

当你与你爱的人对话,你觉得难以启齿 
但当你和你喜欢的人对话,你可以畅所欲言 

当你爱的人哭,你会陪她一起哭 
但当你喜欢的人哭,你会技巧的安慰她. 

当你不想再爱一个人,你要闭上眼睛并忍着泪水 
当你不想再喜欢一个人,你只要掩住双耳! 

喜欢,是一种心情 
爱,是一种感情 
喜欢,是一种直觉 
爱,是一种感觉 
喜欢,可以停止 
爱,没有休止 

喜欢一个人,特别自然 
爱一个人,特别坦然 
喜欢一个人,有时候盼和他在一起 
爱一个人,有时候怕和他在一起 

喜欢一个人,不停的和他争执 
爱一个人,不停的为他付出 
喜欢一个人,希望他可以随时找到自己 
爱一个人,希望可以随时找到他 

喜欢一个人,总是为他而笑 
爱一个人,总是为他而哭 
喜欢,是执着 
爱,是值得 

喜欢就是喜欢,很简单 
爱就是爱,很复杂 
喜欢你,却不一定爱你 
爱你,就一定很喜欢你 

其实,喜欢和爱仅一步之遥 
但,想要迈这一步 
就看你 
是喜欢迈这一步 
还是爱迈这一步 

转自东湖社区

YY文学.part.2

“你们男生都太可恶了。”YW在我旁边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
真正认识她才不过几天前的事,班上聚会喝酒,我跟她都留到了最后。在餐厅门口看着淅淅沥沥的雨水无情地敲打地面的时候,我拨了她的手机,然后笑看着她,轻声说:“我的号码。”
她慌张了那么一瞬,就小心翼翼地保存我的号码了。真是可爱得没话说啊!“把你的钱包给我看一下吧?”撑着伞踩着雨水哗哗地响着,我的心也哗地一声裂开了。肯定是LH告诉她的,可恶…在雨水的间隙又看到那张可爱的脸,我就只能乖乖地递上钱包。“你的女朋友好漂亮。”在伞和雨水的遮掩下,她的表情模糊不可辨,只是最后似乎有声叹气?“找了张最好的嘛…”我自然谦虚一下。“怎么能这么说呢?”似乎有股淡淡的怨气。我只有在下个路口转开了。
男生倒底怎么可恶呢?我只好请教她了。“男生一个个都比女生瘦…”原来如此……:-)

《她来WHU看东湖》之YY神教版

失约失约……本来说是要在星期天写这一篇文章的,所以这一篇我决定写好一点以谢读者。

注意:本文部分内容纯属虚构。

听到她说要来,当时只觉得脑袋里面空空的。这个懒懒的小女孩竟然愿意来WHU看我,实在让我很惊讶。四下里望了望,发现室友们都以奇异的眼神看着我,这才知道不是在做梦。赶紧把床铺整理干净,打扫了一下宿舍。然后发现我不知道接下来应该做什么,只有坐着等她的电话了。毫无征兆的,我的手机响起了Lydia的铃声,那是只为她而设的铃声。我赶快接通:“到了门口吗?我来接你。”这时才发现自己没有吃早餐。
第一次发现从宿舍到学校门口的道路是如此漫长,我生怕耽误了一秒钟她便会掉头而去,便加快了脚步。WHU的周末是热闹的,门口人来人往。但我还是在我视力可及的时候,看到了她静静地站在门口,身边行人匆匆。行人卷起的微风把她的额前的黑发吹得荡漾。秋天明媚的阳光把她白皙的脸庞照的都要透明了。突然想起了那首《园游会》:“我悄悄出现你身旁,你慌乱的模样我微笑安静欣赏。”然而这种事情没有发生,她的眼睛比我好得多……她一步一步地走了过来。
她举起一袋面包,说:“你肯定没有吃早餐吧!”我凝固了,刹那间只想忘掉身边的人海,紧紧的抱着她。我努力克制住眼眶中的泪水,对她说:“枫园的枫叶应该红了,我带你去看吧。”于是带着她,经过未名湖,向枫园走去。
我要感谢那天广播的兄弟,走到未名湖边时,整个校园响起了一首有着巴黎情调的音乐。我和她就和着音乐走在法国梧桐笼罩的路上。巴黎的Romance一下子就充满了我的胸膛,我张开双臂像展翅欲飞的鹏鸟。她轻轻的说:“好后悔没有来WHU啊,为什么去了HUST呢?”我在心中对她说:“是啊,要是你来了WHU,我们就可以天天见面了。”
经过了行政楼便是枫园了,可是枫叶还没有全部红透。但一大片黄叶,被我们踩得哗哗作响。像我心中细细簌簌的想法在乱跳。我们在遗憾中走过了枫园,又折返到桂园食堂去吃饭。她一直说HUST的食堂很难吃,我都是笑而不答。我在HUST吃过,那食堂比WHU好上一个档次。这次就让她亲身体会一下,印象会比较深刻。
在食堂打饭的时候就碰到团长了。团长一边跟我说话,一边斜着眼睛瞟她,然后没出声,做出“还不错嘛”的嘴形。我说:“那是,也不看看是谁找的。”吃饭的时候她终于了解到WHU学子的痛苦了,她几乎吃不下去嘛,于是我就看着她慢慢的吃。看MM吃饭果然很悠闲,然而慢慢的,她发现了,一直不停的跟我说她好长时间没有用过筷子了,现在用得怎么怎么不习惯。那意思就是要我不要看了。可是我继续装糊涂,接她的话说:“哪里啊,现在吃得蛮好看的咧。”在腾起的雾气中,我仿佛看见了她脸上泛起了嫣红,这时她起身:“不吃了,我们走吧。”
我们就到宿舍去坐一下。委员那一双色迷迷的眼睛盯着她一直看,早就料到会是这种结果的……一直跟他说他看女生的眼光很邪恶,他就是不相信。上次光棍节联欢,他就这样吓跑了几个女同学。
坐了很久,大家都没有了主意,于是我鼓起勇气说:“去东湖边逛逛吧。”她缓缓地站起来面对我:“好啊~”中午的阳光透过窗户洒了进来,在她的身体周围加上了一圈光晕,而她平静地看着我的时候,就像女神。Ah! My Goddess!
东湖边的人比想象中的要多,也许是今天天气太好了。路边的板凳都很难抢到啊,我只有带着她沿着湖走下去。被树叶分割成零零落落的亮斑把地面装饰的斑斓如画,那细细簌簌的念头又一次强烈的跳动。我一直试图引导话题,可总是被她巧妙的回避和岔开。前面有一片突起的像半岛,我说:“去那里坐一下吧,似乎视野很开阔呢。”“嗯。”她轻轻的回答着。希望那宽广似海的东湖可以打开她的心扉,我默默祈祷。
水鸟在东湖上一片一片的嬉戏,我鼓起勇气问她:“你终于下定决心了?”她还想逃避。我接着问:“那天你是这么说的,可是不要再后悔哦。”她垂着头,长发遮住了脸,我看不出她的脸色。但是她一直犹豫着没有回答。“不要逃避了!”我加重了语气。朱唇轻启,只有一个字:“是。”
湖面上的水鸟忽然全部飞了起来,向着太阳的方向上升,然后盘旋于湖面之上。我猜它们感受的一定和我一样——喜悦!

十佳青年的诞生!

团长一直是我们公认的最有希望的新星。可是他却一直没有动静。当然首先要归咎于某帅哥MM对他的压榨……这个事情我也要负责的。
同院的一个帅哥MM(就是指这个MM长的特别帅,看着就像男的)很早的时候就找上了团长。团长自然是很郁闷,但是表面上看来他们却很好。我因此很纳闷。团长每次都是这样回答我:“我们只是兄弟而已……”
于是我决定做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来验证一下子。于是就在那节我们合班的大思修课上,我对那个女生说:“你是XX吗?”她回头过来,很不爽的样子望着我:“是啊,有什么问题吗?”于是我也被搞得不爽了,原来想好的话正好可以作为报复,我说:“我们团长每天晚上喊的就是这个名字啊!”她什么也没有说,回过头去了……
然后团长便收到了她一个死党的短信:“你是不是真的爱她?”这个回答,恐怕就只有天知地知了。
从此以后团长更加郁闷,只到那一天……
那一天天很蓝,日子过得很快……(下台!)在上高数时,团长忽然找我借手机电池(我的电池和他的通用),并且说有很重要的事情。我看他那时表情奇怪,虽然狐疑,还是给了他。在“叮叮……”的下课铃声打响时,团长凑着我的耳朵,兴奋的说:“搞定啦!”他说他发了一条短信给一个高中同学,直接问她可以可以做他的女友。竟然当时就同意了!我记得有一句话是:“你相不相信爱情是永恒的?”回答是:“我相信。”后来才知道,这个MM现在正在广州读书啊!
从此以后两人短信联系日益频繁,自然不必多说。于是我们回到标题上去,为什么团长会从混混级的人物一跃而升为十佳青年?这个问题我也想了半天才搞懂。爱情的力量真伟大啊!原来最后一个起床的团长,竟然每天准时6:30起床,只因为他女友要在这个时候跟他发短信。总所周知,短信这个东西是不会因为关机而收不到的。所以我只有这样认为:团长急切的想收到女友的短信,一秒钟也不愿意耽误。真是感动得我痛哭流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