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近距离看美国(03)

美国建国是充满传奇色彩的,从下面这个简单的年表中,可以稍稍体会到美国人民建国的思路。

建国前

1620年 五月花公约,第一次确立政府是基于被管理者的同意而成立。
1765年 英国向当时的殖民地北美新增许多税务,诞生了“无代表不纳税”的口号
1773年 波士顿茶叶事件,北美居民反抗茶叶税
1774年 第一次大陆会议,号召殖民地人民准备作战
1775年 第二次大陆会议任命华盛顿为总司令,独立战争开始
1776年 各州相继独立,大陆会议发表独立宣言,美国建国

建国后

1782年 签署巴黎合约草案
1783年 合约正式生效,美国受到国际认可
1787年 制宪会议,确立美国联邦制、三权分立
1788年 宪法在11个州通过
1789年 华盛顿被选为第一届美国总统,政府主要机构开始形成
1791年 通过权力法案
……
1931年 确定美国国歌

课后习题:根据《建国大业》等资料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年表。

评:执政党要建立基本的政治伦理

今天网上开始传阅这样一份谈话记录,而且据说是万里的。
文章中提出了不少进步的思想,但是从本质上来说,我认为它仍然是一个顽固的老共产党人提出的保守观点。

虽然标题是由后来整理者添加上的,但这个标题基本上也概括了谈话的核心:他请求共产党人自省,建立基本的政治伦理。
把国家的兴亡建立在执政者的自身道德修养上,这是上上个世纪以前的封建主义思想:要靠一个好皇帝才能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现代政治中,更多的要依赖法律的限制和媒体的监督。所以美国才有三权分立和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以陈水扁没有把台湾搞垮,反而是把自己搞垮了。

而且,我也不相信共产党现在有那个道德水准去自愿建立一套伦理标准,甚至是让军队国家化,解除党禁。
要说共产党的现状,我认为就是少数既得利益者挟持了大部分权利和财富,然后与大多数底层党员组成一种相互利用的关系。党章中所写的一切都是屁话。
这样的权力机构,如同1984中的政党一样,只会不断追求更大的利益。

对于一个悍然违法逮捕区人大代表的执政党而言,伦理实在是太过奢侈的要求。
One Party to Rule Them All.

读书笔记:近距离看美国(02)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天赋人权,这个词谁都听过,但是你是否意识到它内在的含义?
当一个国家的宪法,声称它赋予人民种种权利——我们暂且不论人民是否真的享有——的时候,你就应该警觉:这些权利是人生来享有的,宪法只不过是保护它们不受侵犯而已。

美国的言论自由非常独特,它甚至直接支撑了新闻界崛起为能和行政、立法、司法对抗的另一极。
美国也有诽谤罪,但在言论自由的保护下,政府、公务员、公众人物等只有在能够证明被告怀有“真实恶意”的情况下才可能定罪,而且要求的赔偿不能超过诽谤所带来的损失。在这样严格的规定下,几乎不会有政府官员或是公众人物愿意费劲去打一场诽谤的官司。当然,更不会因为说了不好听的话而跨市追捕。

第一修正案不仅仅保障“正确”的言论,也保障“错误”的言论。
1977年美国国家社会党诉斯科基镇案中,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成功帮美国国家社会党—— 一个新纳粹组织——争取到了和平游行的正当权利,尽管纳粹在二战中犯下了滔天的罪行。

因此——我必须提到——保障言论自由并不是毫无代价的。
你在自家后院烧落叶有可能违法,但在市政府门口烧国旗却一定不违法。因为烧国旗是一种表达的权利,为了保障这种权利,环境保护可以被牺牲。
更为严重的是,你在美国几乎可以合法的建立类似基地的组织,你甚至可以宣称美国政府某日将会侵占你们所有的财产,因此你们必须全副武装进行抵抗。

但是这些代价,和一个不受监管和约束的政府比起来,根本不值得一提。